房屋漏水被淹,业主如何维权

来源: 时间:2018-08-17 09:33:57 浏览次数:

2015年5月17日,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西东路宝丰花园业主张先生于2013年11月买了现在住的二手房。刚入住就出现了卫生间漏水的情况,他拆开卫生间吊顶发现,墙体大面积被水浸泡。

2015517日,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西东路宝丰花园业主张先生于201311月买了现在住的二手房。刚入住就出现了卫生间漏水的情况,他拆开卫生间吊顶发现,墙体大面积被水浸泡。

张先生家住5楼,当时6楼正在装修,他怀疑是楼上装修导致自己家漏水、墙皮发霉。可是找到楼上的住户又发现,6楼卫生间也存在漏水的情况。此时,4楼的住户找到张先生反映,4楼卫生间也在漏水。

问:当楼上漏水后,楼下受损方第 一时间应该怎样做?

答:在发现漏水情况后,作为受损业主首先应当保护现场,并进行证据固定。例如,拍照、录像录音等证据收集。可通过小区物业或社区,找楼上的邻居进行协商修补。如果协商修补不成,则可邀请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见证。同时,对于损失的赔偿范围,需要请有评估资质的企业,如价格认证中心等,到现场进行评估。有关手续完备后,再向法院起诉。

问:对于漏水造成的损失应如何索赔?

答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九十二条规定,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、排水、通行、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,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;造成损害的,应当给予赔偿。

首先,对于漏水原因需要鉴定,若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,在保修期内,受损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漏水房屋进行维修,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。当开发商按业主要求,派人来修补后,仍未解决漏水问题或维修不到位,反复两次后,业主可以自行找人进行维修,费用由开发商来出。当开发商不予理会时,受损业主可以到当地质监部门进行投诉或向法院起诉。

其次,如果确因楼上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漏水被淹,楼上业主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,还应就其不当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。

最后,邻居不配合或不及时修补,受损业主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,将争议提交法院处理。如果邻居不理会法院的判决,受损业主可以先请施工队进行修补,所花费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,通过法院向楼上业主索赔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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